关于下达2016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屯昌县财政局文件
屯财预[2016]62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通知
县农博局:
我县2016年财政预算已经屯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基金预算资金合计678750.2元下达你单位。
1、下达你单位2016年度我县本级财力安排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安排的资金总计678750.2元,其中:基本支出 308750.2元;项目经费370000元;
结转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0个,合计经费0元。
2、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下达你单位2016年度我县本级财力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总计0元,合计项目0个。
结转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合计经费0元。
3、根据各单位非税收入实际收入情况,以收定支安排的项目资金合计0元,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元,国库管理的收费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元,罚没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 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元 。
请你单位务必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 1、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表
2016年3月15日
屯昌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