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民政局关于拟推荐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17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海南省民政系统先进及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琼民函〔2019〕74号)精神,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屯昌县民政局、屯昌县殡葬管理所为海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屯昌县民政局黎庚、陈文为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名单、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2个)
1.屯昌县民政局
2.屯昌县殡葬管理所
(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2人)
1.黎庚 屯昌县民政局副局长
2.陈文 屯昌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股长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5月6日-5月10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7812415.
屯昌县民政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