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组织成立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屯昌县阳光爱心协会发起人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屯昌县阳光爱心协会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相关规定,经对申请及上送相关材料审查并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现予公告如下

准予屯昌县阳光爱心协会成立登记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屯昌县委员会。

 

 

 

屯昌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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