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
发布时间2022-12-14

  【引言】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办理流程,全面提高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服务效能,高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屯昌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由乡镇负责直接受理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打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困难群众受助更加及时便捷,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满意度。

   

  

  一、背景情况 

  

  民政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目前,民政社会救助中施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等四个事项均为单项受理申请审核确认,存在乡镇和村级干部对救助政策的学习和掌握不够到位,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事项不精准,出现重复申请、重复填表、重复审批等问题,导致申请审批时间长和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厘清责任主体,确保“放得下”。按照“权责一致、便民利民、提高效能”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屯昌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厘清县民政局、乡镇和村(居)民委会三级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晰、分工协作、运行规范,推动确认权限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真正解决审核审批“两张皮”现象。 

  

  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接得住”。一是组织召开全县民政系统业务培训会,针对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下放的操作流程、申请审核确认程序,经济核查授权要求进行详尽讲解,便于乡镇民政经办人员更加熟练地掌握操作流程,熟悉政策。二是分组下到每个乡镇督导业务学习,介绍审批经验,解答工作疑问,同时对民政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形成《屯昌县民政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指导手册》,指导乡镇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三是整合受理事项和受理程序,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书》《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四个申请表格进行整合,形成《屯昌县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统一申请流程,并根据对申请人的入户调查和经济核对结果,按照实际困难程度实施分类审批和救助。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管得好”。县民政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复核,对乡镇审核确认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督管理,利用大数据和入户抽查,对社会救助经办人或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单独登记备案或在审核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将100%入户调查并做好备案;对每月新增低保、特困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统一组织乡镇对低保、特困进行年度核查工作,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防止脱保、漏保问题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栏长期公示、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救助热线等方式,拓宽低保领域监督举报渠道,严防“人情保”“关系保”和“政策保”现象发生。 

  

  

  三、经验启示 

  

  此次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我县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能、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基本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社会救助运作机制,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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