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6-03-21

 屯昌县林业局内设行政秘书股、营林股、林政股、计划财务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6 个职能机构。

(一)行政秘书股

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

(二)营林股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用材林、经济林、炭薪林等商品林)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协调全县林业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三)林政股

承担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管理全县森林资源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组织伐区规划,进行伐区划拨,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登记管理并负责按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商品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指导、监督和办理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及合理开发、经营利用、调运等工作;全县承担管理全县封山育林的保护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承办有关林业行政案件;协调县森林公安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林业经济政策;管理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股

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花卉产业的发展。

(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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