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28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办事指南

一、申报材料:

1、市县红头文件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3、《海南省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申请表》

4、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

6、可行性报告和总体规划(不少6页)

7、签署《安全管理保证书》

8、兽医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聘用协议(需被聘用人画押,聘用协议要求原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聘用协议

10、资金储备证明

11、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场地现状照片

12、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种苗供应方红章)

13、增加野生动物种类的,需交原物种、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已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14、申办野生动物园的许可证还需附有国家林业局批准立项文件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许可证

三、法律依据:

    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批和管理规定》的通知(琼林【2010】63号(2010年3月31号发)第三条

四、办理期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监督岗位、监督电话:局办公室、0898-678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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