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25

    

  2015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创新载体抓手,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主动履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全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科学统筹谋划。

  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初,县旅游委召开2015年第一次党组会,重点研究部署了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旅游中心工作任务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关权入笼。今年以来,委召开党组会9次、主任办公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落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纪检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委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工作领导。

  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

  委领导班子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项目化,把责任项目逐一落实到每名领导干部,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屯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的工作方案》和《屯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党组主体责任25项,纪检监督责任15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年底统一开展落实情况工作督查;积极推动结果运用刚性化,对未落实责任制规定的岗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四)全面推进落实。

  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党组书记和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主任率先建立工作“季”谈机制,每季固定就党风廉政形势和上级指示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改进作风具体工作进行交心谈心;形成了委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约谈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层层约谈机制,截至目前,约谈共计6人次;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县的杜绝“四风”的相关规定,对全委7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不进入私人会所”承诺活动;实行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劳动节、清明节、国庆节集体约谈机制,共计约谈10人次。

  (五)强化监督检查。

  积极推动责任考核系统化,大力推行“两个述责述廉”制度,年初,各岗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向委党组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并进行公示。通过召开会议、工作督促和交心谈心等形式,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公开公示制度,在县政务网、公示栏上公示公告,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引导舆论长期聚焦“两个责任”。

  二、标本兼治,深化党风廉政源头治理

  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时把反对和纠正“四风”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控体系建设。

  (一)健全长效机制。

  从党组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入手,在工作中,强化坚守纪律底线,坚持工作标准,坚守纪律底线,强化委党组书记集中统筹与班子成员积极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完善屯昌县旅游委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对工作的办理情况、推进情况和办结情况进行全程连续跟进,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一抓到底。结合存在的“四风”问题,完善《屯昌县旅游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强化防范“四风”问题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行工作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注重日常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定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学习型和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建设。

  (二)建立防控体系。

  坚持重点防控与日常监管并重,大力实施廉政风险岗位防控。进一步理清权责目录,按照“权利行使透明化、流程管理标准化、预警处置实时化、教育提醒常态化、廉政防控规范化、绩效考核智能化”的要求,构建涵盖资金预算、使用执行、项目审批、教育培训、干部管理、绩效考核等多个模块,规范“三权”运行。健全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力推动全县旅游行政效能和反腐败机制建设向着“廉洁、高效、优质”的目标迈进。

  (三)强化自身建设。

  按照县纪委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工作目标,厘清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完善相关机构和人员配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发挥党组织作用,进一步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务实推进,加强党建,大力营造崇廉氛围

  以强化党组织建设和推进旅游中心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崇廉尚洁氛围。

  (一)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

  一是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把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县委精神,力争“干得最主动、抓得最务实、走在最前列”。二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重大项目、物资采购等具体办法,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贯彻执行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好组织生活作出示范。三是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六条规定,带动全委干部队伍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大力推动“五进”活动常态化,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县有关规定。四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二)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

  强化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委党组会、委工作例会、委党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负责人专题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县委的新要求、新精神达20余次,召开党组(扩大)专题学习会4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廉政党课2次,发放廉政教育读本和学习资料20余册,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0余人次。

  (三)深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深入推进“走基层”等活动,组织印发了《关于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的通知》,对“走基层”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先后50多次深入到包点村委会、旅游企业,通过实地察看、民情恳谈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准确了解群众疾苦,分级分类共召开座谈会2次,收集社情民意24条,从旅游规划、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农家乐提档升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梳理出20多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安排到位资金2万多元,落实工作目标,细分工作责任,逐项帮助解决。

  (四)全面支持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要求,由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分管纪检工作,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协助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来源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履行各项监督责任。

  2015年,委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服务对象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现象,服务群众不积极,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对此,委党组将按照县委、县纪委的部署要求,根据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改进作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全县旅游业基础性和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屯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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