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总体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关于屯昌县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总体推进情况的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逐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9%,其中主要污染物PM2.5的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臭氧第90百分位数为108微克/立方米,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特别是PM2.5为自2015年我县有PM2.5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低值。

我县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为优,优良率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县排名全省14名;19个市县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县改善幅度排名全省1名。我县今年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今年以来,县委凌云书记、县政府赵英杰县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生态环境工作。2022年以来,先后通过常委会(8次)、常务会(24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32次,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暨生态文明试验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12次,特别是针对我县9月份大气PM2.5超标被省政府约谈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再动员,出台制定规划方案等文件10份,凌书记、赵县长亲自到现场调研指导重要环保督察、大气、饮用水源地、问题水体等生态环境工作20余次,带动全县各单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科学编制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我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时代治污战略目标,2022年以来前后印发了《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屯昌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屯昌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屯昌县“十四五”水生态保护规划》等4项专项规划,推进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更是我县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

2.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印发《屯昌县落实PM2.5浓度月度目标及序时累计任务滞后问题整改暨2022年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协同作战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督查考评,狠抓工作落实。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县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内容,采用季度考评,形成季度“红黑榜”,压实各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以督促改,举一反三。成立专项督导组分区域指导和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千方百计降低问题发现率。11月下旬省大气督导组复查23个点位,发现问题3个,问题发现率13%,在全省排名最低。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分类管控。针对我县存在道路扬尘、物料堆场、施工工地、加工厂等突出问题,分别制定了《屯昌县大型运输车辆污染整治方案》、《屯昌县施工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屯昌县经营性砂石堆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各项专项整治方案。督促各行业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全面落实防尘相关措施;重新设置检查站点,每天在夜间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遗撒、超载等行为。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对红旗中学周边3公里范围内餐饮单位、工地、堆砂点、裸露土地等摸底排查,建立重点区域污染源清单,打造样板管控区域。聘请省内高水平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已形成《屯昌县大气污染防控对策中期报告》,通过数据分析研判2022年达标形势,开展污染源现场排查,形成巡查日报,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谋划建设207亩木材产业园和1100亩石材产业园,解决木材、石材管理粗放和污染环境问题。

3.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想方设法通过包装项目入库申请资金治理。今年编制了《龙州河(屯昌段)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策划27个项目,涉及资金约5亿。龙州河流域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屯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资金规模约为1.2亿,目前正申请进入生态环境部项目库。此外,可申请入库的还有16个共计约3.3个亿的项目也移交给有关单位,积极申请入库。全面完成我县3条问题水体(腰子河、吉安河、红花沟)、1个城市黑臭水体(县城粮坊路片区东面污水汇集点)、具有饮用水功能水库(良坡水库)及重要支流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共排查支流岸线80.08公里,排查出排污口80个。作为全省首个探索开展跨镇域流域生态奖补试点的市县,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建立了责任共担、合作共治、效益共享的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拨付奖补资金近210万元,有效提升了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针对今年发现较多的牛蛙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和养殖污水直排问题等,切实发挥县生态环境专项督查组作用,常态化对水环境状况进行督查,采取联合行动、发函督办等方式,有效解决了水环境污染问题。

4.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2022年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排查(向阳小学二期、大同中学等),目前正在开展土壤调查。采取超常规措施,提前完成了年度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督促指导光大环保公司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和耕地涉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今年完成了8个整治任务。

5.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和反馈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处置到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17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反馈问题1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已销号完成18项,正在销号1项(序号19:新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已按照销号办法进行网上销号公示。二是2022年1月,省督察办反馈我县2022年度第二轮督察整改任务共有9项,其中《第二轮督察整改任务清单》有3项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销号,《第二轮督察长期整改任务清单》有6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是加快2022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2022年7月,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第五督察组反馈了5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1.屯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硝酸盐氨、氯化物、总铁等指标部分月份超标,目前垃圾填埋场库存41.98万吨,从今年5月开始筛分,已处理完成4万吨;2.屯昌县污水处理厂存在环保监测频次不达标的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未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等。镇域污水处理厂环保监测频次不达标问题,已完成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正在开展检测单位选聘工作中;乡镇污水处理厂未落实排污许可证联网工作。2022年12月10日已全部录入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联网材料,正在联网调试中,截止至今,我县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实施联网监控。)

(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385辆,建设充电桩450个,完成年度目标。高效建设清洁能源岛。1-11月,所有发电上网电量17108.06万千瓦时,清洁能源发电量17108.06万千瓦时,占总供电量(电网购电量)41675.2万千瓦时的41.05%三是加大禁塑力度。以破釜沉舟的决心推进禁塑工作。为扭转我县前两季度落后局面,完成县委、县政府提出第三季度评估考核“争五保十”任务目标,我县有关单位、各镇主动作为、履职尽职、协同作战,从“达标建设、示范推动、严格督查、加大执法、强化宣传”等方面拿出硬措施抓好禁塑工作,第三季度成绩进入全省前列四是增加装配式建筑比例。截止目前有8个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总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年已有5个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五是持续推进“六水共治”工作。系统推进“六水共治”,加大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力度,今年已完成11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为85个),整体完成率134.11%;全力推进镇域污水治理建设,城镇月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县城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率提升至26%,比今年省定目标超出1%六是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我县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任务开工2000座、开工率100%,竣工2000座,竣工率100%,完成年度任务。建立化肥使用量监测点10个,建立耕地地力监测点4个,建立增施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区1个,2022年较2020年化肥施用量减少6.5%。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序开展中,目前回收率已经达到70%。有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科学指导农户增强秸秆综合利用意识。目前做到全部秸秆直接还田利用。回收利用率达到87%

三、存在问题

(一)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目标仍有较大风险。虽然10月以来我县开展了攻坚行动,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但我县部分本地污染还未完全管控到位,如龙河路和海榆中线三发村路段还存在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建成区裸土较多等问题影响我县空气质量的改善提升。

(二)总磷成为影响我县水环境质量的主因。我县水环境质量受流域两岸槟榔、橡胶、农田等农业面源污染、农村污水治理滞后和规模养殖场等重点排污企业影响,我县水质因子中总磷因子接近极限值,成为影响我县水环境质量的主因。

(三)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相对薄弱。我县在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监管、环境治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部分领域进度缓慢,标志性工程较少。二是我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短板较多。三是环境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我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相对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环保工作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和沈晓明书记考察屯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举全县之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屯昌县贯彻落实〈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各项分工和时限要求,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

1.精细化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标年度PM2.5目标,持续深入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编制污染源清单和任务清单,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乡镇等对照清单做好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禁燃烟花爆竹、餐饮油烟、城乡裸土、堆场及土法熏烤槟榔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产业园区建设。

2.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组织开展我县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从流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源地整治、重点污染源监管、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力,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切实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尤其是改善总磷因子。持续开展南渡江流域、龙州河流域等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工作。坚持科学治理,邀请高水平技术公司常态化为我县流域治理提供技术支持、科学监督和跟踪评估等服务,增加治理人员力量,增强流域治理效率。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橡胶厂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探索开展水环境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智慧治理水平。

(三)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紧盯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的整改现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摸排,系统整治。早谋划早准备全力做好迎接下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四)加快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高效建设清洁能源岛,以破釜沉舟的决心推进禁塑工作,增加装配式建筑比例,持续推进“六水共治”工作。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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