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生态环境局2021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11-22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2021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以来我县环境质量基本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2021年1-10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优良天数比例、臭氧和PM2.5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截止2021年10月,PM2.5未达到序时累计任务,欠账13.5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我县共有一个国控断面,9个省控断面,截至目前,省控断面优良率为88.89%,省控断面腰子河加花岭村断面未达水质目标、龙州河源头水功能区(水质目标I类)水质目标要求过高未达目标要求,国控断面龙州河温鹅村水质达标率为11.11%,城镇内湖达标率100%,城镇内河红花溪屯昌中学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7.1%。

(三)土壤污染物和危险废物安全环境状况。我县历年来未有耕地污染情况,耕地安全利用良好。生活垃圾焚垃厂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我县已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比例保持在81%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的考核目标。

(四)2020年度及“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考核情况

经省各职能部门和考核组现场考核,我县完成了“十三五”碳排强度下降等各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目标,现场评分为86.5分,排名全省中上游。

二、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屯昌县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职责。发布了3期《屯昌县环境质量通报》,以问题通报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开展城乡扬尘专项整治。印发了《屯昌县城乡扬尘等颗粒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将工作做精做细,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检查、最严格的处罚”督促承建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不力、屡教不改的项目一律顶格处罚。三是加强督查。印发了《开展屯昌县城乡扬尘等颗粒物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的通知》,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职责,进一步保障我县全面深入推进城乡扬尘等颗粒物污染整治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严禁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整治露天烧烤,严禁槟榔土炉熏烤,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推进“气代柴薪”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五是加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督促全县符合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并组织督促餐饮服务业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六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督促所有加油站开展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二)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部完成7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同时完成我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良坡水库和2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完成率100%。建设完成良坡水库自动站并正常投入使用,已完成了2021年1-10月27日在线数据审核并上传省级系统,实现实时监测良坡水库水质,形成水源地水质首端预警。加强河长制监督检查和水质监测工作,完成2021年9-11月份屯昌县138条河流、胜万石场和天湖半岛污水处理站出水共248个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并编制《2021年9-10月屯昌县水体环境质量状况月报》,根据月报显示,屯昌县138条河流及胜万石场,共248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优良率为91.9%。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工作2021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情况入户调查和数据录入41906户,完成率100%;黑臭水体排查共发现疑似黑臭水体30条。组织开展我县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编制《屯昌县2019年度水环境承载力状况评价报告》和《屯昌县2020年度水环境承载力状况评价报告》并上报省厅,评价结果显示,我县水环境承载力状态未临界超载状态。

(三)大力实施土壤污染和危险化学废物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全县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农用地点位核实确认、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工作;现场核查了全县52个农用地点位和3个重点企业,并完成潜在污染地块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开展屯昌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已印发屯昌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管理排查整治方案,督促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申报登记,并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全县医疗单位的医疗废弃物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全县190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废物标志以及交接、转移过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检查,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大力推进“禁塑”工作,印发《屯昌县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宣传实施方案》、《屯昌县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通过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禁塑宣传资料和禁塑宣传环保袋,并讲解可降解塑料制品相关知识。加强禁塑宣传和执法力度,目前我县累计已立案219宗,已结案184宗,罚没款13.561万,查扣违法物品6039公斤。

(四)加快屯昌县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导第一轮和“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印发《《屯昌县落实省政府约谈PM2.5浓度月度目标及序时累计任务滞后的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涵盖所有涉气污染行业,明确管控要求、牵头单位和各相关行业名录。全面开展空气质量站点周边等重点区域本地污染源排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各牵头单位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检查、最严格的处罚”督促承建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不力、屡教不改的项目一律顶格处罚。

(五)加强行政审批效能

1.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缩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一方面积极服务好企业,为企业提供信息,当好企业的参谋。另一方面把建设项目审批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突破口和重点,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2021年度以来,共批复环评报告表9项,不见面审批受理网上备案登记表47项。2021年4月份已将全部7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部门。

2.落实完善建设用地风险防控管控。一是完成屯昌县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规划成果的编制,2021年6月28日印发《屯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区域环评编制工作。根据我县第一批改革事项要求,我局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区域环评编制工作,前期材料已收集完成,正在编制初步成果。

(六)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是认真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和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53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并处置到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4个方面56个问题,我县对照梳理共性问题9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17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根据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涉及我县共1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7项,正在推进2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小区污水治理)。二是认真推进省百日大督察交办件和反馈问题整改。省百日大督察第六督察组交办我县共计四批37项问题,目前完成整改35项,正在推进2项(重复项,实为1项,龙洲河源头水不达标治理问题)。短期重点问题共计1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推进1个(龙洲河源头水不达标治理问题)。反馈问题共17个,其中已完成15项,正在推进2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监测站扩建问题和龙洲河源头水不达标治理问题)。

(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我县大气、水环境质量自动进监测系统。截止目前,已完成建设良坡水库水质自动站,并投入使用,温鹅村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县委大院环境空气自动站在建设中,预计月底完成。二是按时开展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年初制定了《屯昌县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检测任务,同时配合执法局开展执法监测,截止目前,已开展89个项目的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

(八)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工作

1.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做好党建考核迎检工作。根据《屯昌县2020年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全局统一思想,准确把握考评时间、范围、内容和方式。对照考评细则严格自查,已配合县直机关工委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二是积极发展党员。2021年3月1日我局党支部发展2名发展对象,准备发展1名预备党员;三是加强党员规范化管理。2020年以来我局支部共转入1名党员,转出1名党员,并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共收缴党费3037元,已全部上缴县直工委;四是严格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2021年以来,共召开7次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上7次党课,组织开展1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加强党务政务宣传。我局已于每季度对办公楼一楼党务政务宣传栏进行信息更新,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2.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制度。2021年以来我局共教育提醒谈话11人次,有效净化全局政治生态的环境;二是严抓狠抓“四风”问题报送工作。我局于每月按时报送“四风”问题清单,目前共报送11次,着力解决群众机关内部不正之风。

(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情况。目前已完成2021年前三个季度饮用水水源地、空气质量等监测数据上报工作,现正开展其他数据填报(全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核部分)的资料收集工作,今年是“十四五”的开端年,国家重新制定了“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对县域考核填报系统也做了较大的调整,较往年增加了很多考核项目,目前国家填报系统还在调整当中,系统出来后即可开展数据填报工作,预计12月下旬完成其他数据填报和第四季度监测数据上报,以及《屯昌县202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资料汇编》编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有待加强。我县环境监测站属于西部地区三级站,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人员编制不少于10人,实验室用房不低于1000㎡。目前,我县环境监测站编制12人,实有9人,空编3人;实验室仅394㎡,环境监管人员不足、装备老化、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环境监管投入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

(二)县城污水管网尚未完全收集污水入网。目前仍存在部分污水排入文赞水库、吉安河的现象,导致内河湖污水治理项目效果欠佳,其中城镇内河红花溪于2021年2-4月份存在水质未达标情况。文赞水库水质在Ⅳ类到V类间徘徊,个别监测因子在Ⅴ类限值边缘。

(三)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特别是良坡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上游连片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水源,饮用水水源地边界没有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牛羊等畜禽在良坡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活动污染水源;水源地周边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后没有进行科学处理,使污染物随地面径流进入水体污染水源;乌坡镇、坡心镇等个别地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PH值和细菌总数超标。

(四)龙州河源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困难。2005年原省水务局划定的《海南省水功能区划》确定我县龙州河源头水功能区段划定范围长约为17公里,水质控制目标为I类,该河流流经村庄多,沿岸污染源点多面广、整治难度大,难以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控制目标I类标准。

(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尚未完成整改。一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尚未投入使用。2个镇(坡心镇、南坤镇)已完工,计划年底试运行。配套管网建设方面。新兴镇污水配套管网项目目前施工进度88%。二是房地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完善。县发改委已对美林湖社区污水处理问题进行制定方案,县政府投资(县发改委已完成污水处理站设计工作,正在进行财审),企业出地,物业公司管理经营,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达标后,用于浇灌花草。

(六)PM2.5完成年度目标难度。2021年1-10月PM2.5浓度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序时累计任务进度,欠账13.5微克/立方米。根据历史趋势,下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下降,难以完成目标。

(七)规划编制进度缓慢。区域环评规划编制缓慢。我局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区域环评编制工作,由于我县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文本7月份才编制完成,导致前期材料收集缓慢,编制工作较为缓慢。

(八)省控地表水腰子河加花岭断面今年无望达标。因腰子河2021年7月份水质超标倍数太大,且今年只剩一次考核监测,故该断面水质已无望达到2021年省控断面水质目标要求。(目标要求∏类)。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水、大气、土壤三大领域日常监测和污染防治,强化山水林田湖保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开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大气环境管理专班,强化部门沟通和协助配合,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空气质量站点周边等重点区域本地污染源排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翻身仗。

(三)继续加大城镇内河(湖)水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截流吉安河流域生活污水排放。组织开展生活污水入户排查工作,彻底摸清生活污水雨污混流、收集纳管情况,做到每家每户应纳尽纳,彻底杜绝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最终直排入河。彻底清查吉安河红花溪段的各个排污口排污情况,采取排污纳管、强化控源截污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百日大督察问题的整改。加快推进坡心镇、南坤镇等2个镇域级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营,加快新兴镇污水配套管网完工。全力配合海南省水环境功能规划的修编,将龙州河源头水由一类水体调整为三类水体,完成整改任务。争取2022年底前完成监测站房扩建。

(五)以“三线一单”规划成果为引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屯昌县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规划成果,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制度,加强对全县空间类总体规划监督管理,逐步消除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不断推进生态县建设。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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