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14个问题,并提出6个意见,单位领导全面认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中心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分析,对号认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和两个干部为组员,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抓好统筹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巡察整改办理事项进度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截止目前反馈的14个问题,已整改落实14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思想建设有差距,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不牢固”的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每月一次理论专题学习会议,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坚持每月开展例会学习,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召开股长会议,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认领,研究整改措施,逐项落实。三是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关于“巡察工作认识不够”的问题。
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动员会的班子成员做提醒谈话,加强学习教育。
3.关于“不如实向巡察组提供材料”的问题。
一是成立以中心主要责任人为组长,各股室股长为组员的制度督查小组,对中心制定的14项规章制度进行讨论研究,逐一明确制度内容,明确规定责任股室每年对中心制度至少开展1次督察研究工作。二是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最新制定的屯昌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并落实到位。
4.关于对“民主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中心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由责任股室上报会议研究讨论,严格规范会议记录。
5.关于对“主责主业落实不力”的问题。
安装评价器,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工作效果评价机制,结合群众评价结果督促测绘机构规范有序做好不动产测绘服务。设置窗口咨询台,由工作人员将具有测绘资质的权籍调查单位(测绘公司)的办公地点以及联系电话向有测绘需求的群众进行公示公开并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根据三定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权籍调查具体工作由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实施办理。
6.关于对“政企不分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即安排瑞德测绘公司、思马特测绘公司撤出行政服务中心。二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具有测绘资质的权籍调查单位(测绘公司)的办公地点以及联系电话向有测绘需求的群众进行公示公开并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7.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的问题。
一是召开中心全体会议,重申强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办证,不得违规增加办事群众不必要的负担。二是启动员工内部自查自纠,对是否有违规要求申请人提供刻录光盘的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发现有工作人员要求办证群众自行提供扫描光盘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三是对个别职工做提醒谈话,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四是强化窗口管理,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每周不定时到登记窗口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组织。
8.关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明确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岗位职责,各股室依据相关岗位职责依法、规范、准确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不动产政策法规、岗位职责的各项学习和培训,全面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二是组织梳理积压件,由权属信息股联合测绘公司对长期未办理的积压件进行汇总统计,并并办理情况统计上报到中心股长会议研究讨论,受理股、登记股对退件任务进行清理排查,综合股做好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强调对因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导致的疑难问题,不得长期搁置,相关股室要及时整理并提供办理情况等佐证材料,第一时间上报会议研究解决。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落实责任主体,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自觉。
10.关于“超标准违规报销差旅费用”的问题。
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对相关出差报销进行清查,对不符合规定报销的住宿费进行清退。
1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规范资产管理,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统计,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管理规定,加强固定资产采购报销管理审核,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报销,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做到账账相符,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着力解决“抓党建意识不够强,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的问题
12.关于“没有及时完成党支部选举工作”的问题。
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中心党支部会议重要议事内容,中心党支部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各班子成员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股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13.关于“未及时收缴党费”的问题。
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费收取列入每月支部议事日程,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14.关于“未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相关制度也未上墙”的问题。
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制定相关制度上墙,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各责任股室股长为成员,安排部署中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实处,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二)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以“钉钉子”精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
(三)以整改促进工作开展。加强对整改成果的运用总结,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7813344;邮寄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二横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9办公室(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邮箱:tcxbdcdjzx@163.com。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