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第一季度党务公开栏
发布时间2023-01-13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

中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目前共有3个党支部,分别是中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退休党支部、中共屯昌县对外贸易公司党支部;以及2个党总支,分别是商业总公司党总支(含4个党支部:中共屯昌县特需商品供应公司党支部、中共屯昌县食品公司党支部、中共屯昌县纺织品公司党支部、中共屯昌县五金交电化公司党支部)和粮储中心党总支(含3个党支部:中共屯昌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支部、中共屯昌县军粮供应站党支部、中共屯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退休党支部);其中在职党支部8个,退休党支部2个;共有正式党员102,1名预备党员。

 

、党员基本情况

1.发改委党支部共有党员18人,其中正式党员17人,预备党员1人,党员平均年龄39.83岁,35岁以下5人,35—44岁8人,45—55岁4人,55岁以上1大专以上学历18人,中专(高中)学历0人,初中以下0人。

2.2022年第一季度党员转出接收情况:无

3月22日,李境津同志由我委支部转去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党支部。

3.2022县发改委党支部发展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5

 

三、县发改委机关党委、发改党支部分工情况

中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领导班子分工如下

李恺同志为党委书记;

李境津同志为党委副书记;(未补选出新副书记)

刘丛辉同志为宣传委员

符雄同志为组织委员

邱名亮同志为统战保密委员

赵泽榆同志为群工委员

陈保盛同志为纪律检查委员。

 

中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支部领导班子分工如下:

李恺同志为党支部书记;

刘丛辉同志任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符雄同志任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四、党组会传达学习情况

(一)2022年1月12日,经第1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

1.传达学习屯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屯昌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传达学习《沈丹阳常务副省长在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

4.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传达学习沈晓明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6.传达学习《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7.传达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我委要结合宣讲报告会上的讲解,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内涵,吃透精神实质,从中不断汲取智慧营养,使之成为推进工作的动力、谋划工作的思路、落实工作的举措,为全方位推动屯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2022年2月16日,经第4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

1.传达学习韩正同志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传达学习胡春华同志在全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3.传达学习何立峰同志在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及决策部署精神;

研究讨论调整部分委领导及岗位分工的问题。经研究,会议同意将我委部分领导分工及各岗位职责调整如下:

1)卢传虎(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开发管理岗、经外贸和粮食储备调控管理岗、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管理岗中的电子商务管理工作,负责物价和安全生产等,及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工商分流人员管理,负责联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李境津(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行政文秘岗(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价格和收费管理岗、菜篮子、平价菜工作,以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3)价格和收费管理岗,主办科员为李深,王坚协助;

4)资源节约环境和交通能源岗,主办科员为叶达明,王洁、钟震涛、符栋(跟班学习人员)协助,王洁接手王坚原来负责的工作;

5)钟裕乐负责菜篮子各项工作的总协调,王坚、何德敏协助。

 

(三)2022年2月22日,经第5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

1.传达学传达学习冯飞省长在七届省政府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传达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传达学习《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4.传达学习《屯昌县贯彻落实沈晓明书记到屯昌团参加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重点工作方案》;

5.传达学习《屯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屯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沈丹阳常务副省长在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2021年全省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6.传达学习《屯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7.传达学习《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会议要求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强对管辖行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当场督促其整改。

8.传达学习传达学习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四)2022年3月14日,经第6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

1.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2.传达学习陈宙同志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传达学习国家领导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

4.传达学习2020年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5.传达学习《2022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部署我委2022年党建工作;

6.传达学习《屯昌县贯彻落实沈晓明书记到屯昌团参加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重点工作方案》;

7.传达学习《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8.传达学习《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暨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9.传达学习《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全省工信领域2022年度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屯昌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强调分管行业三防准备工作;

10.通报《监督建议书》(发改组〔2022〕1号);

11.传达学习《屯昌县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分工方案》。会议同时要求各岗位要对不同种类的风险进行排查上报,按照风险种类和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采取稳控措施;

12.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商会上马晓伟同志讲话和常继乐同志全国疫情形势通报的通知》。

 

(五)2022年3月24日,经第7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等事宜;

2.传达学习冯飞省长在七届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时的讲话;

3.传达学习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4.传达学习《屯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屯昌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实施方案和6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5.传达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冯飞省长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会议强调要认真梳理涉及发改分管行业企业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进行了分析,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

    五、党费缴纳情况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