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行研究报告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22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行研究报告审批流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研报告内容包括: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投入产出效益,用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保障,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和评价,招投标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等。

  主要报批的材料:

①报批公文,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申请函(请示),申请函(请示)要明确说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总投资、资金来源等;

②可研报告文本及评估报告文本,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开展;

③住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④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文件;

⑥工信、住建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文件;

⑦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及相关依据文件;

⑧涉及林地、水源地等需要办理的林地许可、用水许可等,以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项目,还需附安全生产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材料。

这个阶段提醒大家特别重视开展四项工作;1、可研编制和委托评估工作;2、规划选址工作;3、落实用地工作;4、环评审批工作。这4项前期工作是这个阶段最重要,也是最容易拖时间、难解决的几个环节。可研批复后,可进行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单位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

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简化一些繁琐的程序,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总投资50万至200万(不含200万)的县本级政府资金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直接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即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初步设计2个阶段合并为审批实施方案一个阶段,实施方案要达到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深度。实施方案侧重于组织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概算方案以及组织招标方面内容,报批材料的要求:①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申请函(请示);②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和方案评审报告;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④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决定书);⑤环评批复;⑥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及相关依据文件;⑦节能审查文件;⑧其他用林、用水审查意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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