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6-03-21

屯昌县财政局内设12个职能岗位。

(一)行政文秘岗位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拟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承担机关财务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岗位

研究提出本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年度本县级预算草案;管理县本级预算指标;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项;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具体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三)国库管理岗位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定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划拨和结算;负责财政总结算工作,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工作;统一管理县本级财政资金账户;负责国库资金调度和上下级资金对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四)行政政法管理岗位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管有关经费及专项资金;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五)教科文管理岗位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管有关经费及专项资金;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六)农业管理岗位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七)经建管理岗位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岗位

负责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汇总全县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票据购领和核销工作;负责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国土收入和市政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管理监督彩票的发行工作;参与清理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工作。

(九)社会保障管理岗位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贯彻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十)乡财管理岗位

负责全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编制乡镇一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负责“乡财县管”和“村财镇管”工作,分配和平衡乡镇预算资金,保证工资的正常发放,分析乡镇一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协调负责管理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和开支标准,监管有关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审核乡镇一级财政的决算,管理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代理乡镇预算总会计帐务。

(十一)监督管理岗位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负责全县会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的建账监管工作。

(十二)资产管理岗位

拟定并执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办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审批事项;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商务、粮食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我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拟定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负责审核县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处理投诉;统计汇总政府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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