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发布时间2016-03-22
行政审批事项(含管理服务类事项)登记表 | |||||||
事项名称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 小项编号 | 46902200AJ-QT-0201 | ||||
所属大项名称 | 应急救援 | 大项编号 | 46902200AJ-QT-0200 | ||||
部门名称 | 屯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组织机构代码 | 66514665-3 |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上班时间 | 受理地点 | 屯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
事项类型 | 其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设定依据 | 序号 | 依据名称 | 法律文件 | 条款具体内容 | |||
1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第19条 | 部门规章 |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
||||
申请条件 |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
1 |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 是 | |||||
2 |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 是 | |||||
3 |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 是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当日 | 承诺时限 | 当日 | |||
申请主体 | 法人 | √ | 个人 | 其他 | |||
收费情况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金额或标准(单位:元) | 收费的文件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 | 收费性质 | ||
1 | |||||||
2 | |||||||
3 | |||||||
办理结果 | 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有效期 | ||||
其他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 ||||||
流程图 类型 |
JGP | 是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 否 | ||||
审批流程 | 环节编号 | 环节名称 | 承办部门 | 岗位 | 办理时限(天) | ||
1 | 受理 | 屯昌县安监局 | 受理岗 | ||||
2 | 业务人员 审核 |
屯昌县安监局 | 审核岗 | ||||
3 | 领导审批 | 屯昌县安监局 | 审批岗 | ||||
4 | 办结 | 屯昌县安监局 | 制证办结岗 | ||||
岗位人员对应表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职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受理岗 | 何 毅 | 男 | 科员 | 67837865 | 13518027892 | ||
审核岗 | 何 毅 | 男 | 科员 | 67837865 | 13518027892 | ||
审批岗 | 王达聪 | 男 | 执法大队长 | 67837865 | 13907685190 | ||
制证办结岗 | 张洪珲 | 男 | 科员 | 67837865 | 15008062691 | ||
备注 | |||||||
填表单位:屯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填表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填表人: 张洪珲 联系电话:67837865 目录管理机构审核: 复审: |
|||||||
填表说明: 1、事项类型、办件类型字段必须通过已有类型进行选择; 2、申请主体、收费性质在相应的选项后划“√”即可; 3、流程图类型按照业务事项标准规范进行选择,根据所选择的流程图类型在审批流程相应的环节中填写当前节点的承办人相关信息 4、审批流程中需要根据岗位提供对应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部门、职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5、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其他7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