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召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16-04-12

 

2016年4月11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潘乙宁在县委三楼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7家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听取了相关单位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所采取的措施和7家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表态发言。

潘乙宁副县长强调:一是各相关企业要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以县安委办的名义向相关企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三是由县国土局、县安监局与相关企业签订隐患整改责任书,各企业要确保对象、责任人员、措施、时限和资金“五落实”到位;四是每个企业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并形成常态化;五是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和县公安局组成检查组,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的检查;六是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有关部门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七是县国土局、县安监局要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要把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当作一向重要工作来抓;八是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严谨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的质量。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