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16-03-21

根据省县2014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扎实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切实转变行业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水平,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安全发展、跨越式发展,树立安监队伍“勤政、廉政、务实、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责。以“勤政、廉政、务实、高效、便民”为标准,转变作风,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便民、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公信度、满意度,保障生产安全,促进安全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
  三、坚持政务公开。坚持阳光操作,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公开安监部门职能职责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和限时办事规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四、坚持廉洁从政。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和监督,强化措施整改问题,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腐败防控机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现无乱收费、无乱罚款、无不作为、无乱作为、无慢作为、无“吃拿卡要”、无损害市场主体利益、无损害百姓利益的目标。
  五、提高工作效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一线抓调研、抓监管、抓服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上述承诺,凡出现违反行为的,将按照党纪、政纪、法纪予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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