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举报的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6-04-07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中隐藏着事故隐患,事故隐患中存在着发生事故的必然。查处事故隐患是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迟报、漏报、谎报等生产安全事故,则是为了汲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举报事项,顾名思义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安全生产举报事项主要包括报告、举报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个方面的内容。这些报告、举报,如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就很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屯昌县安全生产举报方式:

地址: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安监局办公室

电话(传真):0898-67837865

电子邮件:xajj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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